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社区卫生服务居民满意度调查方案》的通知
(青卫农社字[2010]26号)
各区、市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09〕15号)和青岛市卫生局、财政局《青岛市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的要求,为科学了解市民对我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推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市卫生局制定了《青岛市社区卫生服务居民满意度调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青岛市社区卫生服务居民满意度调查方案
按照《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青岛市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工作要求,为促进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特制定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居民满意度调查方案。
一、组织管理
市、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街道、乡镇,组织入户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
市、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市、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部署下负责组织实施满意度调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满意度入户调查的抽样、访谈问卷和调查表的编制印刷、数据库的编制录入、对调查员进行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等;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合本地实际,聘请调查员,组织调查员进入社区、居民家庭开展满意度调查。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上报。
二、满意度调查抽样
本次满意度调查采用随机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在全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随机抽取36个(每区市3个)作为满意度调查的社区,对随机抽中的社区随机抽取入户调查对象,每社区样本量不少于50户,全市1800户,每户调查1人。电话随访调查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家庭联系电话,每社区不少于30人,全市1080人。社区拦截调查每社区不少于30人,全市1080人;总样本量为3960人。
三、满意度调查内容和方法
1、调查内容:
调查社区居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获得率;卫生保健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对服务满意程度、意见、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