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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集中整治阶段工作的通知

  (一)分级负责,突出重点
  针对物价部门的牵头任务和工作职能,一是要重点对涉煤焦企业的乱收费进行集中整治,省、市、县物价部门要建立系统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各级监察、纠风部门的支持和配合,采取下查一级、交叉检查的方法,着力查处地方和部门巧立明目、搭车收费问题,着力查处继续违规收取已明令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在整治的同时,要建立治理乱收费的长效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在全省集中开展以水资源补偿费为重点的煤炭价格稽查工作,加大稽查力度,收缴应缴未缴的各项基金。
  (二)加强协调,齐抓共管
  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是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体现,集中整治工作是专项斗争的核心工作,各级物价部门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建立系统工作联动机制,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治理乱收费的合力,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圆满完成集中整治工作任务。
  (三)强化监督,注重预防
  各级物价部门要把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推动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展开。要把监督检查深入到集中整治工作的各个环节,要组织力量适时开展明察暗访,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举报奖励和保护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认真排查,严肃处理。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注重预防,妥善处理。
  四、工作要求
  集中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级物价部门、各单位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各级党组和支部要切实加强对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集中整治阶段工作的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研究和解决集中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及时部署、检查、指导工作,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领导组办公室、政策协调组、监督检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有关业务处(科)室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努力做到思想教育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注重把握政策,扎实有效推进
  集中整治工作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必须把握好各方面的政策。在工作中,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有关煤焦产业发展政策,认真落实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及办公室的部署安排和有关规定,坚持依法整治、依纪办事,涉及人和事的处理,要坚持宽严适度、依法处理的原则,对顶风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人员,要坚决从严查处。
  (三)坚持边整边改,力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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