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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收费标准的批复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收费标准的批复
(晋价服字[2009]151号)
山西和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继续延期执行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收费标准的请示》(晋和谐[2009]1号)收悉。经研究,你公司对发电机组进行安全性评价,其收费标准继续按照《关于对山西和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发电机组安全性评价收费标准的批复》(晋价服字[2008]109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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