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活动主题
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 活动时间
2010年6月为安全生产活动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3日)。
四、 组织领导
市建设局成立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郭彦军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建设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局市安监站。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方建设责任主体也要成立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这项活动的领导。
五、 活动安排
1、 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气氛。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方建设责任主体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三条例一决定”、《石家庄市人们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的通知》(石政办函[2010]49号)作为“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的重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尤其是城区主干道两侧的施工现场)内悬挂宣传横幅及各类宣传图画,发放明白纸、宣传单、政策解读等资料,营造气氛,大力普及施工安全常识。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宣传手段,以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或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形成“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舆论氛围,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2、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建设局将组织五个检查组,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一是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和中毒窒息等多发性事故为重点内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对高大模板工程、深基坑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建档、防控制度落实情况等;三是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改善施工现场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四是工程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要责令其立即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按规定给予严肃查处;并重点处罚一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排控不力的施工企业。
3、开展事故案例巡回展览
将近年来我市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制成图文并茂的展牌,结合有关安全生产宣传材料,到施工现场一线进行巡回展览,起到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