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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联合开展督查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联合开展督查工作的通知
(川国土资电发[2010]6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10]12号)关于督查整改阶段的工作部署,我办决定组织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等相关部门对有关市(州)的卫片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第一批督查时间:6月21日到6月27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

  (一)各地部署、培训和自查整改阶段的工作开展总体情况,是否按照省政府总体工作方案落实到位。

  (二)各地图斑核查、定性分类和数据统计汇总情况,是否全面真实、准确规范。

  (三)各地对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进展情况,是否依法依规、及时到位。

  (四)各地核查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是否全面真实、准确规范。

  (五)各地在图斑核查、定性分类和查处整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置建议,以及对下步约谈、问责的建议意见。

  三、督查范围和方式

  (一)督查范围

  根据部、省督查工作安排,全省督查工作按照“全面覆盖、分批进行”的原则。本次联合督查为第一批督查,涉及10个市(名单附后);第二批督查根据国土资源部联合督查组工作安排,在本月底或7月初进行;对剩余市(州)的督查工作,另行安排。

  各市(州)应进一步强化对辖区重点地区的督查工作,并做好迎接部、省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督查方式

  本次联合督查,将首先查阅卷宗资料和统计报表,其次实地抽查监测图斑,最后听取工作汇报和交换意见。各督查组在督查工作中,应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并与当地政府交换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7月5日前,形成专门的督查报告交我办。

  被督查地区应积极配合,全面汇报本地自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如实提供如下工作资料:

  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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