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工商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和建立健全企业基础情况档案工作的通知
(长安监管综字[2009]27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市直管企业: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实现基础业务制度、数据、档案“三个完备”的工作目标,市安监局将组织开展工商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和建立健全企业基础情况档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要按照《工商贸行业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确定的项目要求,组织开展所辖区域工商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准确掌握各行业领域有关企业户数和从业人员数量等情况。此项工作要求在今年7月底前结束,并将有关汇总数据报市安监局监督管理处备案。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要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登记表》(附件2)有关内容要求,对所辖区域规模(限额)以上的工商贸企业建立基础情况纸制和电子档案。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逐步对规模(限额)以下的工商贸企业建立基础情况档案。此项工作要求在今年年底前结束,并将各企业基础情况电子档案报市安监局监督管理处备案。
三、市安监局各直管企业要认真填写《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登记表》,并于今年5月15日前,将纸制登记表及电子版报市安监局监督管理处。
四、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及市直管企业要高度重视工商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和建立健全企业基础情况档案工作,要指定专门人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本通知及有关附件可登陆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www.ccsafety.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其它未尽事宜可直接于市安监局监督管理处联系,联系人:王春光,联系电话:88777071。
附件1:《工商贸行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2:《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登记表》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工 商 贸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统 计 表
年 月 日
行 业
领 域
| 企业户数
| 从业人员数
| 08年行业GDP值
(万元)
|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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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限额)以上
| 规模(限额)以下
| 规模(限额)以上
| 规模(限额)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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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
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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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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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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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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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
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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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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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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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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