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大中小学开展“三生”教育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大中小学开展“三生”教育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各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8号和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今年年初,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大中小学积极开展“三生”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陕教工宣〔2010〕3号),在全省大中小学组织开展以“热爱生命、学会生存、了解生活”为主题的“三生”系列教育活动。近几个月来,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通过读书活动、报告、演讲、主题班(队)会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大力营造学习氛围,提高宣传效果,使系列教育活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搞好下一阶段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三生”教育征文比赛活动
  全省各大中小学校要在继续围绕“三生”教育读本抓好读书学习的基础上,从6月中旬到放暑假前,要集中组织青少年学生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征文比赛活动。征文以“热爱生命,学会生存,了解生活”为主题,文章的题目可以自定,内容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真实感人,富于感染力,文字通顺流畅,字数应控制在1500-3000字以内。征文活动应自下而上逐级进行评选推荐,每个市(区)统一上报征文不得少于30篇,每所中专及高校不得少于10篇。除统一评选上报征文外,各地、各学校也可组织学生自由投稿。征文稿件一律请寄陕西教育报刊社(邮编:710016;地址:西安市未央区纬26街中段),报刊社将组织专家对征文稿件进行统一评比,其获奖征文将通过《教师报》、《陕西教育》及相关学生刊物公开发表。
  二、逐级开展“三生”教育知识竞赛活动
  知识竞赛试题由省上统一组织编印下发。知识竞赛活动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7月至9月由各学校、县(区)、市逐级组织通过答卷或现场比赛的方式开展知识竞赛,并选拔出参加省上决赛的选手,组建参赛队;中专及高校的知识竞赛以答卷的方式进行,不组队参赛。第二阶段,10月份由省上统一组织全省的知识竞赛决赛(具体参赛事宜届时另行通知),并分别对知识竞赛获奖单位、个人及获奖征文进行表彰颁奖。
  三、开展“三生”教育征文竞赛活动的基本要求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