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一专四查”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长安委字[2010]4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直属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和《长春市2010年“安全建设年”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长发[2010]16号)文件精神,以及《吉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要求,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现就在全市范围开展“一专四查”专项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指导企业明确安全职责,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各类事故;推动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严格“一岗双责”制度,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一专四查”(一专:聘请专家检查安全工作;四查:一查企业法人代表(经理)安全责任的落实、二查企业安全投入的落实、三查企业安全培训的落实、四查属地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专项活动,深化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有力地推动企业在主体合法、物质保障、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章立制、教育培训、隐患治理、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促进企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活动内容
(一)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安全生产专家检查方式
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安全生产专家检查方式,对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准确性,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质量、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水平,促进事故应急处置与调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推动科技推广等方面具有现实意义。
近年来,市安办探索开展了专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模式,克服了以往检查方式的一些弊端。目前安监系统已成立了危化(含烟花爆竹)组、建筑机电组、工商贸组、煤矿组、非煤矿山组等五个专家组,共聘请具有坚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专家50人,较好解决了安全检查工作针对性不强、查找问题不深入等问题,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安全检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