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实行自治区统筹,自治区(含中央专项投入)和市、县(区)按比例分担的原则筹措。市财政部门要把校舍安全工程配套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筹措力度,落实配套经费,尤其是优先安排新建中卫市第六中学、第八小学所需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五)落实工程建设规费减免政策,建立项目工程“绿色通道”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相关费用的通知》(卫政办发[2010]7号)要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收费减免政策,对工程建设中涉及到的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要本着“应免全免,应减全减”的原则予以减免,确保工程资金真正用在校舍建设上。建立项目建设“绿色通道”,涉及到校舍安全工程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相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方式,简化相关手续,节约中间环节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程进度。
(六)精心组织全力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市校安办要切实按照校舍安全工程年度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细化项目,责任到人,精心组织,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一要抓好质量管理。要督促建设、勘察、鉴定、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各项基本建设程序,可采取打捆招标方式确定施工、监理、审计等中标单位,落实工程建设管理各项制度,依法依规执行工程质量标准,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和采购关。不定期深入工地,及时召开项目调度会,实施督查督办,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要抓好安全管理。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严把施工现场安全关,严格隔离教学区和施工区,坚决杜绝安全工程出现安全问题。做好学生周转安置,加强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和演练,制定应急预案,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根据工程实施需要,可适当调整学校教学时间,充分利用暑、寒假期间进行加固改造施工。三要抓好监理责任到位。要督促项目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义务和监理职责,提高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监理人员进入工地时能够及时挂牌上岗。监理工作做到涵盖施工全过程、全范围,对施工环节的材料、成品进行认真检测,对掩蔽工程、工程结构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纠正。严格监管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设计施工,不允许工程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工程,应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申请,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定并签字确认后报设计单位进行变更,以确保了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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