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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2010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2010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0〕146号)


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沙坡头区2010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2010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保证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确保2010年校安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58号)精神,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以切实提高中小学校舍防震能力和综合防灾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为核心,以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为重点,把中小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二、建设原则

  工程实施总体原则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抗震为主、突出重点、综合防灾。以全市校舍排查鉴定结果为基础,以国家规定的重点设防类校舍抗震和综合防灾为重点,结合城镇化建设的进程和中小学布局调整的需求,逐步推进实施。

  三、建设标准

  加固改造项目应当根据校舍安全鉴定报告和具体改造方案,按照《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等国家相关法规、规范进行加固设计,提高房屋结构的承载能力、抗震能力、综合防灾能力,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学校布局、校址选择、校园规划、校舍建筑标准、面积指标应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校舍建设应贯彻“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校舍建筑应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的规定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的要求。

  四、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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