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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评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建筑工地

  工作要求:严格按照《遵义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建筑垃圾运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确保施工场地隔离护栏设置规范,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四)农贸市场

  工作要求:治理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确保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严格控制活禽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责任部门:市工商局、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五)园林绿化

  工作要求:切实开展园林绿化建设、园林设施修复、绿地管护等工作,加强园林区域环境卫生工作,确保园林卫生达标,绿化设施完善洁净。

  责任部门:市园林绿化局、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六)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1.市政基础设施

  工作要求:城市道路普遍硬化,无破损、坑洼现象,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8%以上。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2.垃圾、污水处理

  工作要求:根据标准加强城区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确保运行正常,处理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50%以上。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环保局

  3.饮用水

  工作要求:加强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确保自来水厂出水水质、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水质符合《城市公共水质标准》。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4.市政公用设施

  工作要求:组织对各类电信、邮政、电力、电视、交通护栏等公共设施进行维护维修,确保设施无破损残缺,美观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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