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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徐建发〔2010〕74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局相关处室,局属相关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综治和平安建设,根据市综治委《徐州市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和《徐州市综治成员单位201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书》的具体安排,现就我局开展“平安工地(包括各类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创建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努力在强化责任、严格监管、科技兴安、狠抓基础工作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工作新经验、新思路、新办法,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监管范围内的工程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监管范围内的伤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及分工如下:
  组 长:
  张 军  市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邢玉权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洪云  市劳动局副局长
  刘 源  市安监局副局长
  吴桂飞  市建设局副调研员
  成 员:
  市公安局李鹏飞股长
  市劳动局张贯良科员
  市安监局洪强处长
  市建设局王建华处长
  市建设局杨建勇站长
  市建设局杨晓之主任
  创建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安监站,杨建勇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建设局黄慧军主任科员为联络员。
  各地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必须成立创建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职能部门人员担任成员,落实创建责任。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6日-6月30日。各地、各企业要采取举办讲座、出板报、发宣传单等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人人都能熟知创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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