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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设立辽宁省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决定

  3、特事特办,充分授权。省、市政府下放事权,赋予试验区更大的自主发展权、自主改革权和自主创新权。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凡属省和大连市相关的审批、管理权限,原则上都下放给试验区管委会。试验区可以定的事情,省政府和大连市政府各部门都要让试验区去做。国家有特殊规定的,如允许,可采取“直通车”方式,特事特办,由试验区受理,直报市或省有关部门审批。属省以上审批权限,如需要国家审批备案的项目等,应由试验区受理,直报市或省有关部门备案,由市政府或省政府报国家。
  4、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充分发挥试验区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功能,切实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业主开发、政企共建、项目先行等有效运行模式,推进土地、能源、水资源、资本等资源的集约节约使用,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坚持集约用地,切实发挥土地对经济建设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构建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总体要求
  (一)加大对内对外开放力度。
  1、积极与跨国公司和国内知名企业开展合作。紧紧抓住跨国公司全球战略性调整的机遇,加强与世界500强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拓宽合作领域,把利用跨国公司、知名大企业投资与合作作为利用外资的重点,在“大项目”、“高科技”、“名牌产品”、“资金密集”等方面下功夫,引导投向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和新兴产业。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吸引更多的国内外资本投资试验区。鼓励国内企业通过改组改造和易地搬迁到试验区建立生产基地。
  2、加快推进与新加坡国家级层面的战略合作。通过与新加坡的合作,积极推进试验区开发开放,提升试验区国际竞争力。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为新加坡企业来试验区创业提供政策支持和发展环境。重点在试验区开发与管理、环保产业、城镇开发、港口物流等领域开展合作。
  (二)加快产业基地建设。
  1、积极促进产业集聚。试验区充分利用港口和海洋资源,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修造船、石油化工、精品钢材、港口物流五大主导产业。按照“核心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制造基地”的发展思路,围绕重点大项目,加强政策引导,促进产业集群和产业配套,利用产业集群下的资源共享和规模效应,增强产业集群的竞争力。通过产业集群、技术创新集聚、内外资集中投入,成为全省先进产业的集聚区、新型工业化的主要经济增长区。
  2、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坚持以新型工业化为导向,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集中力量发展造船、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优势产业,逐步建成东北亚具有世界量级的装备制造业基地。积极跟踪世界制造业发展趋势,培育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换代。鼓励企业向价值生产中的研发、设计等上游环节和市场营销、技术服务等下游环节发展,促进产业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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