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在学生党员中组织开展“求真知、强责任、作奉献”行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服务社会,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示范岗、设岗定责以及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1+1”活动等,使每1名大学生党员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志愿者服务,不断激励广大学生树立远大的志向,掌握过硬的本领,努力为社会争做贡献。
三是在基层党组织中组织开展“三化四有”创建行动。以“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人性化服务”为总抓手,按照有一个健全的服务网络、有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每两年有一次主题鲜明的支部建设创新活动、有满足党建需要的活动场地和经费保障的要求,通过实施目标管理考核、推进支部建设创新活动、构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校院(系)两级党校和“党员之家”等,整体提升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也要联系中职和中小学校实际,结合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精心设计并组织实施符合本地实际、符合学校特色、符合党员特点的载体活动,努力把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四、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指导责任。按照“党委领导、系统指导”的要求,省委教育工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委厅领导联系点等制度,加强对高校开展活动的领导和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开展活动的指导。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履行好领导指导职责。各高校、中职学校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党组织“一把手”的责任,精心谋划、组织开展好本校的创先争优活动。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党组织都要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6月中旬前后全面完成活动动员和启动工作,并认真制定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党员个人结合岗位职责,提出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各级党组织要为学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供必要的活动场地、经费等保障。
2.加强分类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根据自身实际和党员的岗位特点,确定各自的活动重点。高校党组织要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服务质量。中等职业学校党组织要围绕增强基础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就业创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职业能力。普通中小学校党组织要围绕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育人模式改革、高质量普及15年教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民办学校党组织要围绕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