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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育人成才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部署,创先争优活动历时两年半时间。从现在开始到2011年6月,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专题,在搞好动员的基础上,通过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从2011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专题,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三、工作主要举措
  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围绕“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这一重点,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深化作风建设年、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活动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创先争优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1.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工程,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能力。结合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引导广大党员准确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学校科学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重点抓好预备党员、教工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三个层面的教育培训,通过落实党员集中轮训、领导干部讲党课、实践锻炼、党员个人自学等制度,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的效果,不断把优秀人才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优秀人才,把党员中的优秀人才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
  2.优化基层组织设置,为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奠定基础。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有利于促进学校事业和党员个人发展的原则,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面,形成网络严密、功能健全的组织体系。高校教工党支部要设在学科、研究所、实验室、系等教学科研服务一线部门,本科生党支部一般按专业或班级设置,高职高专学生党支部按专业或年级设置。中职和中小学校要以学校为单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推进新形势下党的工作进学生公寓、进学生社团,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努力实现党的工作和影响“全覆盖”。进一步做好民办中小学校的党建工作,到2012年,实现所有符合条件的学校全部建立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面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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