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目标
以省卫生厅直属在杭的浙江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和省立同德医院为基础,整合相关医疗资源的基础上,建立省PET-CT分中心,实现PET-CT在厅直属医疗机构间的共建、共享、共管,指导和规范全省PET-CT的技术应用、质量控制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扎实推进医疗资源的整合、优化,提高卫生信息化水平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三、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省卫生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医疗资源整合优化配置工作。省PET-CT分中心作为省医学检查诊疗中心的分支机构,接受省医学检查诊疗中心的领导。
(二)管理体制。省PET-CT分中心工作场所设置在省人民医院。由省人民医院负责日常管理和后勤保障,省肿瘤医院在技术业务上提供支撑,浙江医院和省立同德医院参与相关管理工作。在前期筹建阶段,省PET-CT分中心主任由省卫生厅医疗行政主管处室负责人兼任。
(三)主要职能。省PET-CT分中心的职责是:负责提供PET-CT检查服务;负责全省PET-CT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负责全省PET-CT医疗质量控制;负责局域PET-CT信息网络平台构建和管理;负责PET-CT医学科技创新功能和学术交流;负责省卫生厅和省医学检查诊疗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技术支撑和人员调配
省PET-CT分中心的人员由省卫生厅根据分中心运行需要,从在杭直属医疗机构中进行统一调配。形成以省肿瘤医院核医学科为主,以省人民医院核医学科、医学影像科、心血管科、神经内外科为依托,整合浙江医院和省立同德医院相关学科资源的技术共同支撑体系和人才队伍。
在前期筹建阶段,省人民医院和省肿瘤医院要分别发挥各自优势,互相配合,开展分中心具体筹建工作及技术人员的统一培训等,共同促进该学科的发展。
五、运行机制
(一)业务流程。省卫生厅直属在杭医疗机构相关病人应统一送至分中心检查治疗。各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的情况向分中心预约检查诊疗,分中心根据预约先后顺序安排车辆到申请机构接患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其他医院患者的检查诊疗需求,急诊情况除外),检查诊疗活动结束后务必将患者安全送回申请医疗机构,检查结果通过信息系统传输给送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