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关于成立浙江省医学检查诊疗中心PET-CT分中心的通知
(浙卫发〔2010〕165号)
省级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扎实推进大型医用设备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按照我省公立医院改革总体部署和省医学检查诊疗中心的建设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整合浙江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和省立同德医院相关医疗资源的基础上,建立浙江省医学检查诊疗中心PET-CT分中心,分中心工作场所设置在浙江省人民医院内。PET-CT分中心将整合四家医院科研、技术、人力、管理、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建立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加强相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同时加强对医疗质量的管理与控制,确保医疗安全,成为区域内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检查诊疗中心(浙江省医学检查诊疗中心PET-CT分中心建设方案附后)。现将PET-CT分中心组织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
徐润龙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兼)
常务副主任:
叶再元 省人民医院院长
副主任:
傅志敏 省卫生厅规财处副处长(兼)
余传定 省肿瘤医院院长
严 静 浙江医院院长
柴可群 省立同德医院院长
成 员:
洪朝阳 省人民医院副院长
葛明华 省肿瘤医院副院长
曹永葆 浙江医院副院长
王乃信 省立同德医院副院长
附件:浙江省医学检查诊疗中心PET-CT分中心建设方案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浙江省医学检查诊疗中心PET-CT分中心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的有效实现途径和载体,促进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和《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建设浙江省医学检查诊疗中心PET-CT分中心(以下简称省PET-CT分中心),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加快建设集PET-CT检查、技术指导、质量控制、人员培训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主要目标,调整和优化医疗资源的布局、结构,实现医疗资源的集中配置、统一管理、高效使用,为提升医疗服务整体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加快建设卫生强省,构建“民本卫生”、“和谐卫生”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