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宁海县长街镇山前村山前山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等2个采矿权的批复
(浙土资厅函〔2010〕522号)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设置宁海县长街镇山前村山前山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权的请示》(甬土资〔2010〕53号)、《关于要求设置宁海县西店镇香石村香山普通建筑石料采矿权的请示》(甬土资〔2010〕73号)等收悉。经研究,一并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设宁海县长街镇山前村山前山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等采矿权2个,具体见《宁海县长街镇山前村山前山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等2个采矿权批复表》(附件)。
二、以上2个新设采矿权应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一次性整体公开出让。
三、以上2个采矿权位于《宁海县矿产资源规划》其它区,要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监督管理,与采矿权受让人签订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足额收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切实落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