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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收费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收费的通知
(湘价服〔2010〕71号)


各市州物价局:

  为促进规划信息技术发展,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收费行为,根据《湖南省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费是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中介机构或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坚持自愿委托、服务有偿和不盈利的原则,与委托方签订协议(合同),利用城乡规划专业信息和专业知识,向委托方提供规划论证、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规划咨询、工程测量等服务时向委托方收取的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下:

  1、城市规划技术论证:提供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论证服务及《经济技术指标复核报告书》、《建筑面积复核报告书》各一式两份。收费标准为:高层建筑:1.2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多层建筑:0.80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公共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无法按建筑面积计收的项目,按工程总造价的0.1%计收。每个报规建设项目只能按此标准收取一次城市规划技术论证服务费。

  2、日照分析:提供建设项目咨询日照分析、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审批阶段日照分析服务及《日照分析报告书》一式两份。按每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0.2元收取。每个报规建设项目只能按此标准收取一次日照分析服务费。

  3、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按国家《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要求,提供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交通现状调查、现状分析、交通模型与需求预测、交通影响评价等服务,出具《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5元收取。

  4、工程竣工测量、市政工程测量。按国测财字[2002]3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0%执行。

  建筑物定点放线:按实际定点数收费,每点不超过400元。一个建筑物放线点超过4个点的,可在4个点收费1600元的基础上,按上浮不超过20%的幅度,由委托双方根据增加的测量工作量协商确定具体标准。

  5、规划咨询。口头咨询不得收费。书面咨询:普通咨询报告每份300元,难度大、情况复杂的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6、报告书工本费(仅限报规单位要求补制报告书):每份30元。

  7、规划依据图彩图打印费(向报规单位提供原图不得收取打印费):A2(594×420mm)图纸50元/张,A1(840×594mm)图纸100元/张,A0(1188×840mm)图纸200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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