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徐州汽车客运西站、邳州新城汽车客运站、新沂城南汽车客运站按一级站标准收费的批复
(苏价服[2010]147号)
徐州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汽车客运站收费标准的请示》(徐交运[2010]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原国家计委、交通部交公路字(96)263号通知精神及交通部交公路发[2003]62号批复,按照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苏价服[2006]309号以及苏价服函[2006]185号文件规定,经现场察看和审核,同意徐州汽车客运西站、邳州新城汽车客运站、新沂城南汽车客运站按一级站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