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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提出全市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实施公路有关规费政策,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市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八)指导全市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公安保卫工作。
  (九)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市公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开展国际、省际、市际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综合性报告、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承办局机关文秘、信息、督查、机要、宣传、档案、保密、值班、接待等工作;牵头组织交通运输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承担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教育培训、职业资格制度建设、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承担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相关事务;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组织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政策、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方案;负责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承办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监督。
  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国有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负责专项资金、决算、政府采购等有关财务工作;负责对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预算内外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等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外部审计的协调配合及审计成果的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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