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拟定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省、市投资项目。
(七)承担市级储备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市级储备粮规模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市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市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九)负责全市政策性粮油业务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访、信息、督查、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政务协调、提案办理工作;承担粮食流通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工作。承担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后勤工作;指导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和交流。
(二)调控科。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建议,指导建立县级储备粮;组织起草市级储备粮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方案;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提出政策性粮油购销价格建议;负责城乡粮油网点规划;负责组织和协调政策性粮食的运输;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
(三)储备基建科。
拟定粮食仓储、基建规划及有关年度计划;负责省、市储备粮管理,市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制定市储备粮库存和轮换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组织实施市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承担全市中央、省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的受理和初审工作;组织储粮新技术的研究、推广;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负责全市粮油仓储设施和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投资统计工作;承办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省市投资项目的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市粮食企业粮油仓库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