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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高考期间建筑噪声的通告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高考期间建筑噪声的通告


市区各建筑施工单位:

  一年一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将于2010年6月6日至8日进行,为保证我市高考期间不受环境噪声的污染,确保考生在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法律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禁止夜间建筑施工。为保证我市考生在高考期间有一个舒适的学习和休息环境,市区各建筑施工单位要明确主要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安排好生产工序,严格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责任到人。自通告之日起至高考结束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依法施工,每天22:00至次日早8:00严禁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其它时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的作业时间。

  二、加强各考点周围噪声管理。市区各高考考点周围作为噪声管理的重点,高考期间(6月6日至8日)二十四小时实行噪声管制:即考点周围所有建筑工地一律停止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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