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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蓝天工程201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全市各类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执法检查,对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的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要求的,要坚决责令停工整顿。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相关责任单位:市市容市政局、交通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9.工程运输车辆设加盖密闭措施,防抛洒滴漏。加强对各大工地、主要运输线路的例行检查,严肃查处各类工程车辆抛撒滴漏、车辆带泥行驶等违章行为,对存在上述违章行为的将不予核发《施工车辆通行证》,禁止其在市区从事工程运输。
  牵头单位:市市容市政局;相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住建局。
  10.轨道交通施工工地必须严格按照第8、9项要求,将扬尘污染控制要求纳入施工合同,落实相应的措施。
  牵头单位:市轨道交通指挥部。
  11.在实现100%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基础上,继续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加大预拌砂浆试点应用的范围。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相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12. 继续推进机械化洒水清扫和冲道。主要道路的机械化洒水清扫率力争达到100%,市区道路机械化洒水清扫作业覆盖率达到70%。冲洗道路和喷雾压尘作业,最低气温在摄氏2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市主要道路车行道一般每日冲洗清尘1次、主要道路的人行道每天必须进行清扫保洁。遇有大风沙尘天气,要延长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压尘作业时间,增加作业频次。
  苏虞张连接线高架下机务队临时停车场建设启用、建设金阊新城机务队停车场,启动友新高架机务队停车场建设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容市政局;相关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13.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以“2~3年打造创全国最干净城市”为目标,全面提升城区道路、街巷保洁水平,建立长效机制来实现道路的长治久洁。环卫作业严格按照《苏州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做到墙到墙无垃圾活堆和污染物。垃圾箱内的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压、溢满,作业后周围地面无垃圾抛落、堆放和污迹。
  牵头单位:市容市政局;相关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14.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市区新增绿地500万㎡,重点抓好三角嘴湿地公园三期、火车站地区综合改造配套绿化、城际铁路两侧绿化等工程;同时,启动胥江河沿岸景观带绿化、环古城风貌保护工程三期等项目。高标准做好十四条道路整治改造配套绿化工程的续建、调整、完善工作;全面开展市管绿地补绿补缺、设施维修、小游园整治提升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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