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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建档案专业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建档案专业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晋价服字[2009]205号)


各市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了规范我省城建档案馆的服务及收费行为,使城建档案更好地为城乡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城建档案馆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性质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3]197号)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进一步规范我省城建档案专业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建档案馆接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委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有偿原则,与委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并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二、档案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1、工程档案编制审核(含编制方案设计、业务技术培训、跟踪技术服务、竣工资料审核、技术咨询等)费
  (1)工业与民用建筑按建筑面积2元/平方米收取。
  (2)地下管线工程按报批管线长度每专业3元/米收取。
  (3)桥梁按报批红线面积2元/平方米收取。
  (4)道路按报批红线面积0.5元/平方米收取。
  2、声像档案制作费
  (1)工业与民用建筑按建筑面积1元/平方米收取。
  (2)地下管线工程按报批管线长度每专业2元/米收取。
  (3)桥梁按报批红线面积2元/平方米收取。
  (4)道路按报批红线面积0.2元/平方米收取。
  3、组卷、整理费
  (1)工业与民用建筑按建筑面积0.9元/平方米收取。
  (2)地下管线工程、桥梁、道路按150元/卷收取。
  4、纸质档案数字化费
  (1)扫描数字化费
项  目规  格收费标准
扫描数字化费A0(841㎜×1189㎜)40元/张
扫描数字化费A1(594㎜×841㎜)25元/张
扫描数字化费A2(420㎜×594㎜)15元/张
扫描数字化费A3(420㎜×297㎜)10元/张
扫描数字化费A4(210㎜×297㎜)2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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