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发展规划》(2010-2030)的批复
毕节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发展规划>的请示》(毕地发改产业(2010)1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发展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市场导向和自主创新,实现在关键技术研发、龙头产品打造和重点突破,狠抓各项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的落实,加快推进高新产业基地建设,逐步实现《规划》的各项目标。
三、根据《规划》要求,请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指导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