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拟订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综合管理公共图书馆事业,推动图书馆现代化建设;负责文化科学研究和文化科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社会文化活动;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传承、推荐和评审,承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文化市场管理科(网络文化管理科)
负责监督管理娱乐、演出、美术品、动漫、网络文化市场、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承办对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省内连锁经营单位、设立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举办涉外营业性演出的审批工作;承办演出经纪机构的设立审批工作;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广播影视管理科
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指导实施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并组织实施监听监看;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活动;负责广播电视机构的设立及设施迁建审核工作;承办对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开办视频点播业务、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审批、审核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制作的审核工作;指导和管理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八)出版管理科(出版物审读室)
负责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工作;承办对设立或变更印刷企业、音像制作及批发单位、出版物批发企业,以及对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审批工作;承办印刷企业承印加工境外一般性出版物、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的审核工作;负责对外地报社驻汕记者站的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的审核工作;负责非宗教内容的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的核发;负责印刷企业承印加工境外印刷品的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市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的审读工作;负责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制作、复制、销售管理工作。
(九)版权管理科
负责管理本市著作权国家享有的作品;调解著作权纠纷;指导著作权贸易工作;协调处理涉外版权事宜,参与版权涉外谈判;开展版权行政管理对外交流活动;指导本市著作权代理机构工作;承担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监察室(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审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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