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焚烧树叶或者垃圾等废弃物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3.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4.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或者密封、包扎、覆盖不严,造成环境污染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5.未经批准擅自排放或者运输建筑垃圾的,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6.携犬人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应立即清除;违反本规定的,由市政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三)市精神文明管理部门要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在市属新闻媒体开设相关专版专题,以各种形式刊播大量的活动报道、群众意见;制作一批公益广告在市属媒体刊播;在市区一些主要进出口和路段设置大型公益宣传广告牌;在人群密集场所设置大型展板进行重大活动宣传;印制海报、宣传单等各种宣传品以及制作网页、编发手机短信等方式,努力营造以文明的方式影响人、感染人、激励人的浓厚宣传氛围。同时,将加大对随地吐痰、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精神文明目标考核项目中,对已被确定为市级精神文明称号的相关单位,在专项治理活动中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市级精神文明单位验收资格。
(四)市爱国卫生运动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社区、单位楼院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力度,加强有关爱国卫生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经常性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同时,将随地吐痰、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爱国卫生工作年度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范畴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在专项治理活动中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和创建卫生单位资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目前我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进入深入推进阶段,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开展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市委九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树立全局观念,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总结、深入查找以往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主要差距,切实站在构建和谐首府的高度, 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牢记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都是管理城市的重要手段,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密切协作,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实现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密切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