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建立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置预案,建立医疗风险预警机制,及时报告、分析、处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
3. 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成立警务室和医患纠纷调解室,积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并积极配合医疗纠纷调解组织做好有关工作。
4. 贯彻落实《
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有防范非医疗因素包括火灾、长时间停水、停电、水源污染、辐射污染等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每年全体人员至少参加一次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知识、技能的培训,全院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练。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疗用电保障的通知》,加强医疗用电保障工作。
5. 贯彻落实卫生部《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及《福建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开展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做好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等工作,依法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
八、开展以“方便、周到、安全、满意”为主题的优质服务活动,不断改善医疗服务。
1. 积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扩大预约诊疗服务,逐步引导患者改变就医习惯,分流病人,缩短病人就诊等候时间,方便群众就医。严禁违反规定向患者收取或变相收取预约诊疗的任何费用。三级医院预约门诊量应不少于总门诊量的10%。
2. 合理安排门诊服务窗口及服务时间。各医疗机构要根据门诊病人的数量,弹性安排门诊服务窗口,做到挂号、划价、收费、取药、采血、检查检验等窗口科室数量、布局合理,实行动态作息时间,必要时延长门诊挂号诊疗时间,开展延时门诊;针对简单的复诊病人可开设简易门诊服务;三级医院主要科室要根据门诊病人情况,实行全年开放门诊(即周末和节假日开放门诊),开放夜间门诊等。
3. 提供及时、便捷的出入院服务,对危重病人和行动不便的病人应有专人护送出入院,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出院结算等候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 改善就医环境,完善后勤服务设施,科室、服务标识规范、清楚、醒目、易懂;为患者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门急诊应为患者提供座椅、饮水、轮椅等服务设施。
5. 文明礼貌服务。为病人提供就诊咨询、导诊等便民服务,公共场所张贴文明礼貌用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首问(诉)负责制,按照
卫生部《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完善患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受理、处理患者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