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设区市粮食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闽粮办〔2010〕144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
为了更好地完成2010年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粮食工作目标任务,在全省粮食系统持续形成争创先进的工作局面,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设区市粮食局开展年度工作考评活动,现将《2010年全省设区市粮食局工作考评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六日
2010年全省设区市粮食局工作考评方案
为了更好地完成2010年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粮食工作目标任务,在全省粮食系统持续形成争创先进的工作局面,现提出2010年全省设区市粮食局工作考评方案如下:
一、考评对象
全省设区市粮食局
二、考评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
(二)坚持考评内容、方法、结果公开原则。
(三)坚持注重工作实效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的原则。
三、考评内容
包括做好储备订单收购、储备粮油管理、监督检查、骨干粮食企业管理、国有企业效益等10项内容,进行百分制考评(详见附表)。
粮食系统“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项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四、考评方法
(一)市局自评。拟在2010年12月10日前,由各设区市粮食局开展自评,并在12月20日前报省局。
(二)省局考评。拟安排在2010年12月底进行。各地要及时上报财务电讯快报,以便在2011年1月中旬全面完成考评工作。具体工作由省局考评小组组织实施,考评结果由省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三)考评标准分为100分。考评得分在80-94分的单位为优良单位,达到95分以上的单位为优秀单位。
五、考评奖惩
(一)对考评结果分等次进行通报表彰。
(二)对考评得分79分以下的单位,特别是储备粮油管理、粮食订单收购、军粮供应管理等工作不到位没有完成任务达不到要求的,进行全省通报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