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印发《福建省2010年度粮食收购创优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方案》的通知
(闽粮办〔2010〕143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我省各项强农惠农粮食政策,在粮食收购工作中持续广泛开展争创“优化服务方式、促进粮农增收”先进单位活动,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好粮食收购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粮食收购创优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现将《福建省2010年度粮食收购创优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粮食收购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六日
福建省2010年度粮食收购创优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我省各项强农惠农粮食政策,在粮食收购工作中持续广泛开展争创“优化服务方式、促进粮农增收”先进单位活动,创新服务方式,落实便民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好粮食收购工作,现提出收购创优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省设区市粮食局、设区市粮食局推荐的县(市、区)粮食局和面向基层收购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
(二)坚持点面结合、示范带动原则。
(三)坚持注重实效、粮农满意原则。
三、评选内容
包括创优活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收购服务,实际成效4个大项内容,进行百分制考评(详见考评表)。
四、评选方法与程序
(一)实行年终考评,具体工作由省局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初步安排在2011年的1-2月份,与设区市粮食局年度工作考评同时进行。
(二)省局对设区市粮食局创优活动进行考评,并对设区市粮食局推荐的县(市、区)粮食局和面向基层收购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审核。设区市粮食局对本市的县(市、区)粮食局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创优活动先进单位进行考评推荐。
(三)总结自评。各设区市粮食局根据考评条件和方法,对本局创优活动进行总结、自评上报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