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旅游局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闽旅〔2010〕129号)
各设区市旅游局:
现将《福建省旅游局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旅游局
二O一O年五月三十一日
福建省旅游局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今年是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为深入开展旅游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高机关服务效能,提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闽纠办[2010]16号)和《国家旅游局2010年行风建设工作要点》(旅办发[2010]42号),现制定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旅游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方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部门和行业切实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环境,为进一步推进海峡西岸旅游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 以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作风建设。开展对各级旅游局和各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民主评议活动。各级旅游局要有重点地选择1-2个问题开展集中评议,积极参加纠风办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活动,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整改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建立意见建议办理和反馈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 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各级旅游局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公务人员正确履行职能、依法行政,转变作风,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公示、承诺等制度。不滥用行政权力和行业特权强制有偿服务。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
(三)着重解决游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旅游局要规范和检查旅行社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的执行情况,不断提高旅行社遵规履约的意识;继续查处团队旅游行程中降低服务标准,旅行社、导游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及参加自费项目等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旅游市场秩序监管,健全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推进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水平,着力提高旅游行业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