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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的意见

  到2013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58%,石漠化治理稳步推进,重点地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城镇绿化档次不断提高;公路、铁路两侧及主要河流两岸可绿化部分基本绿化;位于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及风景区周边的村庄全面绿化;单位庭院和工业园区基本绿化。

  到201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60%,石漠化治理初见成效,全区整体生态状况步入良性循环;城镇绿化水平明显提高;公路、铁路两侧及主要河流两岸基本建成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绿化带;全区乡村实现全部绿化美化;单位庭院和工业园区绿化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

  (二)建设任务。

  一是继续抓好山上造林绿化。采取人工造林、低产林改造、封山育林等措施,加快荒山荒地造林、石漠化治理和受灾森林恢复,进一步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覆盖率,提高森林质量。到2011年,全区新造林700万亩,义务植树1.6亿株。到2013年,全区新造林1400万亩,义务植树3.2亿株。到2015年,全区新造林2000万亩,义务植树5亿株,林分质量逐步提高,基本实现有山皆绿。

  二是重点推进通道绿化。以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两侧和主要河流两岸为重点,全面加快通道绿化,提升绿化质量,形成优美的通道森林景观。到2011年,已建和新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基干林带宜林地绿化率达90%以上,普通公路宜林地绿化率达80%以上;主要河流两岸宜林地绿化率达85%以上;建成一批通道绿化示范样板带。到2013年,通道绿化明显改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基干林带宜林地绿化率达95%以上,普通公路宜林地绿化率达90%以上;主要河流两岸宜林地绿化率达90%以上。到2015年,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基干林带宜林地全面实现绿化,宜林地绿化率达100%,普通公路宜林地绿化率达95%以上;主要河流两岸宜林地绿化率达95%以上,初步实现一条通道一条绿色走廊。

  三是扎实推进城镇绿化。坚持“绿色城市”的建设原则,在城市、项目建设中尽量做到不砍树、不推山、不填水,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环境和森林生态景观。同时坚持新造与改造并举,增量与提质并重,全面推进城市、县城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绿化。到2011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7%、32%和8平方米以上,县城建成区分别达到35%、30%和6平方米以上;到2013年,城市建成区分别达到40%、35%和10平方米以上,县城建成区分别达到38%、33%和8平方米以上;到2015年,全区城市绿化覆盖和绿化质量稳步提高,城市建成区分别达42%、37%和12平方米以上,县城建成区分别达到40%、35%和10平方米以上;建制镇建成分别达32%、27%和6平方米以上,初步实现一座城市一片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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