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实施意见
(并政发〔2010〕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缓解中心城市交通压力,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重要性
城市公共交通是由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轮渡等交通方式组成的公共客运交通系统,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符合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战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二、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城市公交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树立公交优先就是人民大众优先、公共服务优先、公共利益优先的理念,在现阶段形成以大运量公共汽车为主体、出租汽车等其它公共客运交通方式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构建多功能、一体化、现代化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和高效、通畅、舒适、便捷的新型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要。
(二)主要目标
到2012年,达到以下目标:
1.公共汽电车平均运送速度达到20㎞/h以上,发车正点率达到90%以上,建成区任意两点间城市公交可达时间不超过50min;
2.公共汽电车交通覆盖率按车站服务半径300 m计算,建成区大于50%、中心城区大于70%;
3.城市公交在城市交通总出行中的比重达到30%以上;
4.城市公交线路网密度中心区达到3km/k㎡~4km/k㎡,边缘地区达到2km/k㎡~2.5 km/k㎡;
5.平均每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数不少于15辆标准车,公交车总数达到4220辆标准车(按2008年末太原市市区人口281.29万人测算);
6.停车场按国家标准(200㎡/标准车)设置,新增用地1013亩;
7.公交车辆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新增车辆尾气排放达到国Ⅲ标准,减少空气污染。
三、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加大政府投入,加快车辆购置和场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