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2010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0〕5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2010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天津市2010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推动天津在高起点上实现新发展、再上新水平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对于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确保我市防洪和供水安全。按照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0年防汛抗旱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我市防汛抗旱面临的形势和工作目标
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防汛抗旱工作,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在构建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高,但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自1963年至今,海河流域已40多年未来大水,发生大洪水的机率在增加;城市水源地潘家口水库预测来水严重不足,城市供水形势十分严峻,2010年我市面临的防汛抗旱形势不容乐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狠抓落实,高度警惕气候变化带来的水旱灾害,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切实强化综合减灾能力建设,严阵以待做好各项应对工作。
2010年我市防汛抗旱工作目标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按照南系防御1963年型洪水、北系防御1939年型洪水、蓟运河防御建国以来最大洪水、城市防洪堤防御100年一遇洪水、海堤防御50年一遇潮位的总体要求,确保一级行洪河道、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城市防洪圈内区域和重要交通干线的防洪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时,把损失和社会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统筹做好城乡抗旱供水和排涝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努力满足生产用水需求,改善城乡水生态环境,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防汛和供水安全保障。
二、2010年防汛抗旱工作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