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市商务局牵头负责餐饮业和食品零售业节约工作,要积极组织餐饮企业认真贯彻执行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要求,制定完善餐饮业服务标准和文明用餐规范,在粮食采购、食品加工等环节优化流程,改进工艺,减少不必要的浪费;指导食品零售企业搞好节约粮食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因工作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粮食浪费。
(七)市机关事务局牵头负责市级机关食堂节约工作,要在市级机关食堂实行“定点、定人、定责”制度,明确责任区域、责任人、责任目标,并严格考核;转变经营和服务机制,积极推广餐饮服务外包,强化经济核算和成本控制,切实加强粮食、副食品和原材料的采购、储存及加工管理;实行精细化管理,改进供餐、用餐方式,多供应小份量食品,方便用餐人员适量选取。
(八)市科技、卫生、旅游、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特点,积极做好节约粮食工作。
(九)各区(市)县政府和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要参照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各项工作分解下达到所管辖的各基层部门和单位,并加强对基层部门和单位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加强工作宣传
(一)加强对青少年和儿童的节粮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教育青少年和儿童养成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好习惯,有条件的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农业生产体验活动,培养学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美德,自觉爱惜每一粒粮食。
(二)多渠道、全方位开展节粮宣传活动。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重要性、紧迫性,报道先进典型,曝光浪费现象;积极普及节约粮食科技知识,倡导崇尚节俭、科学饮食、健康消费的生活理念和饮食文化,减少食品的不合理消费;广泛开展世界粮食日和爱惜粮食、节约粮食宣传周等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节粮意识。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节约粮食专项检查,对公务接待活动、餐饮企业、宾馆、行政机关、学校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督促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表扬先进,鞭策落后,营造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