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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突发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3)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损失;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3 应急响应
  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人员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并做到:
  (1)及时抢救生命。凡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救援保障组应首先组织力量全力抢救伤员,送入就近医院抢救。
  (2)做好警戒与疏散工作。事故现场需紧急疏散人员或物资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划定警戒范围,组织引导人员、车辆和设备的疏散。如发生燃气泄漏,现场应禁止所有火种,关闭通讯工具,人员应向逆风方向疏散。
  (3)制止事故发展或及时消除隐患。如事故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要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尽快制止事故发展并及时消除隐患;如发生燃气大面积泄漏或爆炸,应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4)做好现场保护。事故处置结束,应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提供直接证据,待事故调查组有明确指令后,再决定清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进行录像或拍照。
  (5)联系外界求援。因处理事故需要有关市、区部门支持配合的,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调度、落实。
  5.4 指挥协调
  (1)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分析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置建议,由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并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省住建厅。需要省住建厅领导协调的,报告时一并提出处置建议。
  (2)第一时间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布置事故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救援保障工作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领导小组指示要求,分头开展应急工作。
  (3)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并收集汇总事故发生情况和各部门意见,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随时向省住建厅汇报事故处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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