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信用保险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行业协会,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出口信用保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出口信用保险工作,我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信用保险工作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一○年六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信用保险工作的若干意见
出口信用保险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一种出口支持手段,是外贸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和支持本市企业用好出口信用保险金融工具,对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挑战,主动承接出口定单,保障出口收汇安全,推动“走出去”以及获得融资便利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对本市外贸出口和经济增长有良好的拉动作用,是“保增长”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出口信用保险工作,根据全国出口信用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出口信用保险重要作用
(一)提高对做好出口信用保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以来,世界经济复苏基础还不稳固,对外贸易仍面临外需不足、出口成本持续快速上涨、贸易摩擦日益加剧、出口竞争更为激烈等严峻形势,特别是随着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影响的进一步扩大,外贸出口形势更趋复杂,用好出口信用保险对稳定本市对外贸易发展、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和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应努力发挥出口信用保险防范风险、促进出口、便利融资的杠杆作用,为对外贸易“拓市场、调结构、促平衡”做出更多贡献。
(二)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为确保出口信用保险工作的有序推进,当前应重点做好保持出口信用保险的持续稳定发展,创造有利于信用保险发展的工作环境,并继续创新工作举措和改善服务质量。
二、保持出口信用保险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确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实现稳步增长。
继续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规模和覆盖面,努力为更多企业提供更好的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确保今年本市承保企业数量、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额及保额占本市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等均明显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