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妇联、国家体育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第四届全国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时间的通知

  附件2
第四届全国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体育舞蹈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9年12月16日至17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标准舞系列:
  1、全能(3支舞,WTVW)
  2、华尔兹单项
  3、探戈单项
  4、维也纳华尔兹单项
  (二)拉丁舞系列:
  1、全能(3支舞,CRS)
  2、恰恰单项
  3、伦巴单项
  4、桑巴单项
  三、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可报运动员8人(教练员由运动员兼)。(二)组别1、A组:设全能和单项比赛,参赛女性必须为35岁以下(含35岁)。2、B组:设全能和单项比赛,参赛女性必须为36岁以上(含36岁)。
  (三)每对选手可参加全能或单项比赛,参加全能比赛的选手可兼报一个单项比赛,仅参加单项比赛的选手最多只能参加两个单项比赛。
  四、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体育舞蹈竞赛规则》。
  (二)比赛分预赛、复赛、半决赛、决赛进行。
  (三)比赛音乐由大会统一选定。
  (四)参赛选手按竞赛要求着装,比赛服装自备。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组全能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二)各组单项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奖杯和证书。
  六、报名和报到
  按照竞赛规程总则要求执行。
  七、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大会统一选派。
  八、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四届全国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体育舞蹈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教练:

运动员

年 龄

参加组别

参加项目

增报项目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