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考中考期间严格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通告
(南府字〔2010〕2号)
为了迎接今年高考、中考的到来,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与考试环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2010年高、中考期间严格控制我市环境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期间的6月7日8:00至6月8日17:00和中考期间的6月24日8:00至6月26日17:00,市区作为考点的学校2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禁止建筑施工作业。
二、高考期间的6月4日至6月7日,中考期间的6月21日至6月25日,每日20:00至次日7:30;6月7日至6月8日和6月24日至6月26日,每日12:00至14:30,市区范围内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影响的各类施工作业。
三、建筑施工单位在上述规定的时段内违规施工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市环境保护局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