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的通知


  附件2:
  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二

姓 名

民族

性别

一寸免冠彩照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档案号码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最高学历

1.初中及以下  2.高中  3.中专  4.大专  5.本科  6.硕士  7.博士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1.会计学  2.会计电算化  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4.审计  5.财务管理 

6.理财学  7.其他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1.初级  2.中级

3.高级  4.无

取得

时间

取得方式

1.评审 2.考试 3.考评

工作单位

工作岗位

1、 会计工作人员

2、 非会计工作人员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单位邮编

单位类型

1.国家机关  2.社会团体  3.公司  4.企业  5.事业单位  6.其他组织

请使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下列内容认真、完整地抄写在本区域内。

“我自愿遵守有关的法规、规定。保证所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

                       本人亲笔签名:

条形码区

以上有关内容属实。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1、请在有选项的序号上划“√”。

2、在办理申请领证手续时,必须同时提供表内有关内容的有效证明及其复印件。

3、此表仅用于持旧版证书的会计人员,申请新版证书时使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