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拓展投诉办理工作职能。加强深度调研,认真撰写《市长专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性参考。强化投诉办理工作的监督、制约作用,确保政府权力规范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年内)
15.着力做好投诉督办工作。认真研究和谐社会与行政投诉工作的结合点,加大督办力度,着力解决一批有影响力的行政投诉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年内)
(六)加强依法行政和监督考核。
16.加快依法行政工作进程。加强应急管理、社会就业、社会分配、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秩序、财政监督等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覆盖政府所有收支的预算体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完善收费公示制,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完成时限:年内)
17.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加快公务员管理配套法规建设,建立完善公务员转任规定、回避规定、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等制度。创新完善公务员选用机制,积极推进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和公平考录,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公务员培养选拔链,激发和调动基层公务员工作热情。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公务员考核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从严管理公务员队伍,加强对贯彻落实
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完成时限:年内)
18.强化监督考核评议。抓实明察暗访工作,进一步加大行政效能投诉件督办工作力度,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加大对“三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和规范行政效能监测点的工作。规范和创新行风热线工作,全面推进行风热线向区市县延伸,除市内四区外的区市县年内全部开通行风热线。继续深化和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方式方法,强化对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行业认真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民心网”举报投诉件的跟踪督办,强化对举报投诉办理工作的考核。充分发挥服务型政府建设监督员作用,开展社会调查活动,深入开展社会评议、行风评议等活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在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及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制定年度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考评细则,做好年底考核评比工作,表彰全市服务型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