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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是服务质量。做到服务态度端正、服务承诺兑现、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服务怠慢、办事推诿、效率低下等问题。
  四是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遵守工作纪律,忠于职守,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五是整改落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整改和反馈,认真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五、方法步骤
  按照市纠风办提出的“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要求,市局与各分局、直属单位在时间上同步展开、同步推进。各分局既参加市局评议,又要积极参加属地区县纠风办统一组织的评议活动。
  全系统整个评议活动从2010年5月下旬开始,至2010年11月上旬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份。
  1.组织发动,制定实施方案。市局定于5月下旬召开“2010年度北京市药监系统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动员部署会”,对本系统基层站所参与所在地区民主评议提出明确要求;印发《2010年北京市药监局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方案》。各分局、各直属单位择期召开相应会议,做好思想组织发动,并根据各自实际,及时制定本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和完善工作机构。5月30日前,各单位要成立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领导机构,组织本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同时,将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机构负责人名单及其联系电话,上报驻局纪检组监察处。
  3.上报有关资料。5月30日前,由驻局纪检组监察处向市纠风办上报《2010年北京市药监局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方案》。
  4.公开服务承诺。5月31日前,各单位拟定公开服务承诺内容,上报驻局纪检组监察处,经市局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市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单位在媒体上做出公开服务承诺。
  5.机关党委制定抓系统作风建设的制度和举措。
  6.市局宣传处做好全程的对外宣传工作。
  (二)自查自纠:6月-7月上旬。
  1.全面自查。按照评议工作的总体要求,各被评议单位要围绕评议内容、群众投诉和举报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既可以采取走访服务对象、上门征询意见,也可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的作用,紧密联系特邀监督员,发挥他们在社会各界的影响力和联系社会各阶层紧密的优势,帮助我们了解、掌握和查找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把问题找准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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