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药监监〔2010〕1号)
各分局,市药检所,市器检所,局办公室,局受理办:
现将《2010年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2010年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市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根据《北京市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意见》和市纠风办《关于开展民主评议督导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以评促纠、以查促纠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促进全市药品监管系统转变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评议,使全市药品监管系统干部职工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规范的行政行为,有创新的工作机制,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有满意的服务质量,有较高的社会评价。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长安树果任组长,市局办公室、法规处、驻局纪检组监察处、机关党委、宣传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驻局纪检组监察处。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负责对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领导及日常组织工作。
三、评议对象(暂定23个)
局受理办(中环服务窗口大厅)、市局行政投诉举报中心以及各分局全程受理服务大厅、市药检所业务技术办公室、市器检所业务部接待办公室等确定为市药监局基层站所。
四、评议内容
一是信息公开。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强制服务、捆绑消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