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航发展的若干意见
(闽政〔2010〕1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今年春节期间在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意见》,全面落实福建省与中国民用航空局会谈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省民航新一轮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民航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加快民航发展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民航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直接涉及投资、生产、流通和消费等多个环节,涉及制造、维修、营销、金融、保险等多个领域。充分发挥民航在经济增长中的驱动作用、在产业结构升级中的提振作用以及在消费结构转型中的保障作用,有利于加速物流、人流等要素集聚,提升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相关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为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增添活力和动力。
(二)加快民航发展是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的重要途径。航空运输是海峡两岸交流合作的重要载体之一,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抓紧完善对台直航基础设施,拓展经闽航空中转运输规模,加强闽台民航界的交流协商,促进闽台空中客运公交化,有利于发挥福建独特的对台优势和工作基础,推动闽台合作先行先试,打造两岸交流交往的主要通道和平台,促进两岸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
(三)加快民航发展是构建服务周边地区发展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的重要内容。民航业具有改善投资环境、增强信息交流、扩大流通范围和提高流通效率的特殊功能。大力发展航空中转和陆空、海空联运,建设我省空港、海港连接中西部地区的高效、便捷运输通道,有利于建成海峡西岸经济区服务周边地区发展的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全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加快民航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和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历史机遇,充分发挥民航发展在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统筹规划建设现代化民航基础设施,拓展航空网络和民航市场,扩大闽台直航和民航业界合作,创新民航发展的体制机制,壮大民航运力、队伍和产业,促进民航运输与多元化运输方式相协调、民航发展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努力建成分工合理、功能互补、干支协调的区域性航空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