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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全市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


  (二)充分发挥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坚持用市场化理念组织现代畜牧生产,着力构建畜禽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产业链条,形成功能强大、产业互动、多方共赢、良性发展的产业发展体系,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增强畜牧业综合效益,带动农民持续增收。强化龙头带动作用,依靠一批销售收入大、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的畜牧龙头企业,支持金锣、玉泉、碧海、王家渡等生猪加工企业拓展市场,发展精深加工,稳定生猪生产。支持蒙牛、新希望、菊乐拓展市场,发展受控奶牛场,逐步提高奶牛产业化经营能力和效益。支持九升、玉泉等兔禽加工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提升带动能力,增强带动实效。

  (三)深入推进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结合各地资源特点、产业基础、养殖习惯,帮助农户选择养殖项目,鼓励发展年出栏生猪100-300头、肉鸡15000只、肉牛20头、肉羊60只、肉兔2000只,年存栏蛋鸡10000只的适度规模养殖。鼓励和支持乳品加工企业参与推进散养奶牛集中进小区饲养,全年新增存栏奶牛1万头。鼓励和引导农户集中联建生猪标准化圈舍,集中布局、统一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圈舍,实行分户饲养;对分户改扩建圈舍,要大力推进“三改一建”,做到“人畜分离、沼气配套、生态隔离”,采取“合作社+小区+农户”或“合作社+片区+农户”发展模式,形成年新增出栏生猪10万头的生产能力。按照规模化生产要求,合理布局畜禽良繁体系,就近为农户提供优质仔畜禽。规范畜禽养殖饮水、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证。推进生产管理标准化,强化技术指导和培训,用技术标准规范农户养殖行为。

  (四)提升畜牧生产的组织化水平。着眼于把养殖农户组织进产业化经营中,大力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畜牧专业合作社,推广“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农户”、“市场+专合组织+农户”等模式,推进寄养、托养等运行机制,把养殖农户、种畜禽场、饲料兽药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及相关配套企业等多个利益主体联结起来,形成符合现代产业要求、科学合理的生产组织体系。全年畜牧专业合作社达到310个。坚持发展农民专合组织与建设现代畜牧业产业基地、优化区域布局相结合,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在相对集中的畜禽养殖小区,引导支持种畜禽场、养殖大户、营销大户牵头组织适度规模养殖户,建立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畜禽圈舍等出资设立专业合作社,优先安排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实施国家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等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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