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在巩固《市一五规划》成果的基础上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领域,深入落实依法行政目标任务,探索符合泸州实际的法治政府实现路径。通过不断总结和完善,努力做到行政决策规范化、公共服务规范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化解争议规范化、行政监督规范化,在《市二五规划》末基本实现《纲要》确定的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三)基本要求。维护
宪法和法律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泸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切实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学法制度
1.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面落实《泸州市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区(县)、乡(镇)政府及市、区(县)政府部门均要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尚未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要于2010年建立,已建立制度的要抓好健全落实,做到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每年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专题法制讲座等不少于12次。市、区(县)政府部门实行行政机关人员学法制度,组织学习相关的依法行政知识,每年不少于6次。市、区(县)行政学院每年至少要举办1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举办的其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班要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责任单位:政府办、法制办、司法局、人事局、行政学院)
2. 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市、区(县)政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培训,政府部门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业法律知识轮训。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不少于5天。新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后、施行前,负责实施的政府部门要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并进行考核。(责任单位:法制办)
3. 普法宣传工作要制度化、经常化。制订年度普法宣传计划并抓好落实,把《纲要》、《决定》列入普法范围。大力推进法律、法规、规章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街道、社区(村社)要设立法制宣传栏,每月更新宣传内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政府网站应设置法制宣传的专题栏目,不断更新宣传内容。通过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培育广大公民社会主义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责任单位: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