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主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0〕1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主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任务艰巨、意义重大
(一)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意义重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肩负着节约资源、改善环境和保护人类生存条件三大任务,同时也为城市下岗职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社会公益事业和民心工程。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不仅可以从根本上改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无序混乱状态,有利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资源节约国策的客观要求,是加快循环经济型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工作。
(二)规范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任务艰巨。截止2009年底,全市共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1097家,回收网点1004个,总面积199265平方米,从业人员4761人。其中,主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220个,江阳区107个、龙马潭区83个,纳溪区30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面广量多,管理任务较为繁重。目前,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存在问题较多,如:环境卫生差、经营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等现象均比较普遍。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回收利用的各种再生资源日益增多,因涉及较多民生问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引起了政府、社会、群众多方的高度关注,成为敏感领域,规范管理的任务难度较大。
(三)规范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势在必行。近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废品回收经营市场的放开,城市废旧从业者激增。但由于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之市场组织化程度较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基本处于自发状态,客观上造成我市废品回收市场流通无序、鱼目混珠、资源回收率低下,不仅浪费了可利用再生资源,还造成了严重的二次污染,导致周边区域脏乱差臭。此外,这些自发形成的收购站还存在交易价格恶性竞争、违章收购拾荒人员盗卖的生产设备和城市公用设施等问题,直接影响到城市形象、社区环境、居民生活,并引发社会治安、卫生防疫等等一系列问题。因此,规范废品回收业经营管理迫在眉睫,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