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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高校组织人事部门深入推进“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通知

  三、严格规范选人用人操作程序。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发挥高校党委的参谋助手作用,不折不扣地按照干部政策法规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切实把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三道关。在推荐环节,重点要健全不同类型、不同职位干部民主推荐的办法和范围,按照广泛性、代表和相关性的原则吸收知情者参与,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真实性。在考察环节,重点要探索评价中层干部德的具体标准和考察办法,想办法考察出干部存在的隐蔽性、深层次问题,并在考察材料中全面、准确、清楚地评价干部的主要表现、主要特点、工作实绩、民意情况以及主要缺点和不足。在决定环节,各高校党委要全面实施讨论决定干部票决制办法,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和新提任干部试用期制度。
  四、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解决组织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治本之策。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要带头贯彻执行全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精神,每年确定若干个重点课题加强调查研究,在更高要求、更深层次、更贴近高校实际上,推进组织工作创新。要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切实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在新提拔中层干部中的比例,逐步做到中层干部换届或集中调整时,普遍采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竞争性方式选用干部。有计划地推进高校党内民主,继续实施本科高校党政班子同步换届工作,大力推动高职高专院校党委、行政班子正常换届,实施党代会代表任期制,鼓励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探索干部民主选举制度,继续扩大高校二级学院(系)党组织公推直选,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尝试二级学院(系)行政领导班子直接选举,探索省属本科高校党委换届直接选举试点。积极尝试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
  五、全面落实大规模干部培训任务。教育培训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程。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工作重心更多地转移到干部教育培训上,不断培养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赢得广大教师对中层干部的更高认可。要认真实施省委教育工委即将出台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中层干部培训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中层干部教育培训的主体职责,科学制订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配备足额的专项经费,拓展党校的干部培训功能。挖掘校内培训资源,利用专题讲座、报告会、主题教育活动、暑期中层干部读书会等形式,加强中层干部日常教育培训;注重发挥教务、科研、学生等各业务处室的优势和作用,重点加强各条业务线上干部的业务培训。
  六、切实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克服干部管理失之过宽、失之过软的现象,是提升干部形象、提高干部认可度的重要手段。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有关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规定,继续执行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的监管,切实落实“基建、财务、后勤、设备管理等处室负责人超过五年必须轮岗交流”的要求。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要经常同干部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全面掌握干部的真实情况,对干部的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研究提出解决高校“双肩挑”干部管理精力不够投入的问题的有效办法。完善职称评审、课题申报、荣誉评比等机制,加大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的力度,营造干部主动谦让的风气。严格执行干部任职前组织人事部门听取学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切实保证高校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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