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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

  (二)考试
  1、笔试时间:2010年6月27日上午。6月21日开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网上下载准考证。
  2、面试时间:笔试评卷工作结束后,即可组织面试。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但应于2010年7月20日前结束。
  3、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必须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中进行。
  (2)笔试时,监考人员必须严格审验参加笔试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
  (3)面试时,市和各设岗县必须派专人严格审验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的准考证、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备查)、网上报名登记表原件(留存备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三支一扶中支教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交的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前,必须严格审验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体检及递补
  按《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修订)》的规定执行。
  (四)公示拟招聘特岗教师名单
  1、各设岗县教育局务于2010年7月28日前将《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拟招聘特岗教师一览表》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务于7月31日前报省教育厅人事处。
  2、省招聘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各设岗县上报的拟招聘特岗教师名单,于2010年8月5日-11日在山西毕业生网予以公示。
  (五)集中培训和认定教师资格
  各设岗县对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特岗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对取得培训合格成绩尚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拟招聘特岗教师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培训工作要求在8月27日前完成。
  (六)签订聘用合同和上岗任教
  8月30日前完成签订聘用合同、到设岗县报到等事宜。具体时间由设岗县确定并通知拟聘特岗教师。
  四、招聘工作要求
  1、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在即,任务重,政策性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工作力度, 选派政策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四部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修订)》、《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做好招聘特岗教师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实特岗教师的相关政策,确保招聘的特岗教师于今年秋季中小学开学前到校任教。
  2、招聘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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